一、夫妻共同财产能保全吗
在特定的情境之下,夫妻共有的财产是能够得到保全的。假设存在着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带来其他伤害的因素,例如其中一位配偶表现出隐藏或转移财产的蛛丝马迹,那么另一位配偶便有权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然而,在实行保全措施的过程中,必须对夫妻共有财产做出恰当的分类和处理,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样进行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需综合多方面。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为购买奢侈品而借款,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离婚时债务如何认定与清偿
离婚时债务认定与清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清偿,一般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分担;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通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保全的。如果存在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比如一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迹象,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保全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区分和处置,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